青海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通知

2013-08-21 11:17:15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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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另行通知。

2、初试日期: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3、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考生请注意准考证上公布的考试地点。

4、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5、为了更好地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和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2007年国家对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进行改革。我校2013年招收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国史属于改革范畴。按照教育部教学司函[2007]55号文件,以上学科门类所属的专业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政治理论、外国语科目的满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的满分值为3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为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的综合考试,考试内容为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以及相应能力。我校体育学学科下的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由学校按照统一要求自行命题,满分为300分。其它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其中,对教育学、心理学、中国史等三个一级学科各设置一门统一命题科目。

6、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管理高级专门人才选拔、培养需要,教育部规定从2009年起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使用的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合并后的的科目名称仍为数学三,使用原数学三和原数学四的学科专业,全部使用数学三。我校2013年招收的的区域经济学属于此范畴,2013年我校区域经济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数学三。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初试科目调整及命题形式改革的通知》(教学厅[2008]11号)要求和我校实际,2012年我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为理学学科,第三单元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第四单元考试科目采用联考的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软件工程专业为工学学科,第三单元考试科目必须采用联考的数学一或数学二,我校采用数学二。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8、全国统考的政治理论、外语、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9、初试科目均为笔试,我校自行命题的专业科目考试满分为150分。

10、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由学校通知考生。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

11、全体复试考生须测试外语口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笔试)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的加试科目在初试合格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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