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3年下学期重考、重修(含补修、多修、提前修读、缓考等)类课程的选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修专业课程的重考重修选课:
1、主修专业开放的重考、重修类的选课级次有:2013年下学期开学初重考、重修选课(开放偶数学期开设的课程)、2008级-2011级2013年下学期期末重修选课(开放奇数学期开设的课程)、2012级2013年下学期期末重修选课(开放奇数学期开设的课程)。
2、不同选课级次开放的选课类型及课程范围等。
3、需要提前修读和多修的学生在2013年8月27日前到学院登记,各学院汇总后务必于8月28日前交到教务科,过期不再受理。
辅修/双学位专业重考重修选课:
辅修/双学位专业开放的重考、重修类选课级次有:双学位2013年下学期开学初重考选课(开放双学位奇数学期开设的课程)和双学位2013年下学期期末重修选课(开放双学位偶数学期开设的课程)。
考试安排:
1、“2013年下学期开学初重考重修选课”和“双学位2013年下学期开学初重考选课”中开放的课程,考试时间拟定2013年9月13日-2013年10月13日;“2008级-2011级2013年下学期期末重修选课”、“ 2012级2013年下学期期末重修选课”和“双学位2013年下学期期末重修选课”中开放的课程考试将安排在学期期末。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全校公共课的考试由考试中心统一安排,专业课程的考试由各学院安排,双学位课程考试由开课学院安排。考试具体安排到各学院教务办查询。
其它事项:
1、选课前务必交清学费,否则不能选课;需要缓缴学费的学生必须在8月27日前到各学院学工办办理缓缴手续,并在选课截止日期前在教务管理系统选好课。
2、2013年上学期旷考或因考试违纪受处分者不得参加相应课程的重考。
3、发现个人信息有误请与学籍管理科联系(电话:58292045),待修正后再选课。密码不对或忘记密码,请与本学院学工办或教务干事联系。
4、重考课程必须选课才能参加考试;重修类课程必须选课且缴费后才能参加考试。学生考试前务必到所在学院核实考试名单,不在名单之列的学生一律不许参加考试。
5、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指导并督促学生(特别是2008、2009级未按期毕业的学生及2010级毕业年级的学生)完成选课,督促教师在10月24日前做好已考课程的成绩提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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