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安排:
1、复试报到时间:4月9日,复试时间:4月10-12日。
在四川省外考点参加考试的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请先到研究生院(九教A座二楼玻璃房)采集指纹,再向报考学院报到。
2、考生复试报到时,各学院将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身份证(军官证)、《准考证》、毕业证书(2012年11月14日后颁发成人本科毕业证的视为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学生证原件。请考生按规定带齐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在报到时交学院)。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3、各学院均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并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5人),增加复试工作的透明度。
复试要求:
(1)复试(笔试)和加试科目,以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不得更改,但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笔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2)笔试科目(含加试)的选择,考生须在4月8日18点前(也可在复试报到时)到各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处登记。
(3)复试分为两个部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40分;专业基础知识口试测试(也可安排笔试或实践环节的考核),占60分。
要求:①面试试卷由考生在考前随机抽取;②面试过程的记录表上,复试组老师要签字确认,并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③复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折合为100分计算,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未及格不予录取。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60%)+复试成绩总分(40%)。
6、笔试时间:全校的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10日晚19:30-22:30进行, 地点由各学院统一安排,并通知考生。
7、思想品德考核。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于4月9日,到所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办理复试报到登记手续,向学院交纳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加试费80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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