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法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组织学生通过一定的实践活动,培养实际运用知识、技能、技巧的能力,训练行为习惯的方法。它的本质是在真实环境的学习中把“实践”和“理论”结合起来,是一个引导学生共同去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它的目的是在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拓展组织和个人的“应变”能力。因此,在保险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采用社会实践法,将会起到很好的教学效果。
将社会实践法引入保险学在职研究生的教学中,会防止我们的教学脱离实际,能够较好的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社会实践过程中最重要的是需要从实践中学习,学生要在实践中获得提高。这就会涉及两个重要领域,即“做”与“学”,“做”使学生们能够充分探讨实践中失误的原困和探讨实践中的未知;而“学”则使学生利用充足时间通过反思、总结教训后,寻找到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概念。
随着保险市场的迅速发展,对保险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的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转变教育观念并对传统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改革,这就需要在总结过去保险学课程教学的基础上,结合培养现代保险专业人才的需要,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法。社会实践法在保险学教学中运用,主要还是依靠任课教师的引导,如何提高任课教师自身综合素质,以及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也应是以后研究的一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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