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同等学力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注意事项,大部分大连外国语学院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学员还是不太了解,接下来是大连外国语学院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注意事项,请大家认真查看。
同等学力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注意事项一,答辩时间。大连外国语学院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5月和11月。
同等学力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注意事项二,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大连外国语学院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三人是研究生导师、一人是大连外国语学院和大连外国语学院在职研究生学员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同等学力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注意事项三,论文答辩。大连外国语学院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大连外国语学院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学员硕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同等学力学位论文答辩会公开举行。
同等学力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注意事项四,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如果大连外国语学院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学员的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大连外国语学院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学员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的大连外国语学院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学员,本次申请无效。学位论文答辩由各专业所属学院负责。大连外国语学院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学员通过同等学力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获得硕士学位。
以上就是大连外国语学院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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