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我国工程硕士教育与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对接的建议

2015-01-06 13:29:30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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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工程师制度,积极推进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我国工程技术领域职称改革步伐,促进我国工程人员的国际交流和高等工程教育国际化。

1、建立健全我国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组织机构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职业认证属于政府行为,因此,建议由人事部牵头,在国家层而上成立全国工程硕士工程教育专业鉴定委员会。其任务是:制定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教育专业鉴定的通用性原则、规范、标准及实施程序等。各行业协会(学会)培养单位等部门组成专家评估委员会,负责培养单位的资质认证,具体认证工作由行业协会(学会)负责。

2、建立和完善我国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体系

与国外相比,我国的职业教育主要从职业高中、高等职业教育(相当于大专)开始,因此,职业鉴定起步时也仅局限于劳动力技能水平的鉴定,使得证书起点较低。包括硕士专业学位木应与职业资格鉴定紧密联系,但目前联系并不紧密。随着我国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经济飞速发展以及职业的进一步细化,社会对于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所以,建议根据社会分工不同和劳动力市场人员层次的多元化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职业分类,建立完整的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这种完整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应根据国际形势的变化和社会需求,将专科、木科、在职研究生三个层次的工程教育统筹考虑,对学生或劳动者个体来说,有利于他们终身接受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对教育体系来说,每一层级的教育都有对应的类别与职业资格认证相联系。这样,使我国在开展工程教育专业鉴定和工程师资格认证工作时能有层次、成体系,做到标准清晰、目标明确,最终达到我国工程教育和工程师质量的双重高水平,从而满足社会和企业对多种类型、多种层次人才特别是高级别岗位的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3、积极推进我国工程师职业国际化进程

我国的工程师职业资格国际互认制度尚未建立,虽然在某些领域与国外合作共同认证工程师职业资格,其证书具有国际或国际某区域的通行价值,但缺乏与国内相关资质的对接,是否符合国内认可的职业资格尚未确定。

工程硕士教育与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对接的建议

要推进我国加入国际工程师体系互认进程,早日加入《华盛顿协议》,首先要在国内开展全国性的工程师职业资格工作,其次是在工程技术人员资格的国际互认实践中,进行国家间高等工程教育专业鉴定的比较和互认,这是工程师体系相互认可的前提。因为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基础,是通过一定的专业标准对相应的工程教育进行的专业鉴定,这些标准应该是基于国家认可的标准,才能达到国际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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