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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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隶属: 青海省 简称:青海师大 地址:青海省西宁城西区五四西路38号
  • 在职研
  • 同等学力
  • 在职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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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4-11-07 16:36:27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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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概括: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青海师范大学于1994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0个,即中国古代史、基础数学、中国古代文学、教育学原理、植物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民俗学、中国哲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各专业基本上形成了2个以上稳定的有特色的研究方向。

青海师范大学

培养目标:
培养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应当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治素质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具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观念;治学严谨,热爱科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有一定的理论修养和社会实践能力,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身体素质
坚持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掌握一般的保健常识,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三)业务素质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实验技能和合理的知识结构;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能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就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毕业生要求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50分(含50分)以上者,方能申请硕士学位。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能够运用计算机编辑文件和获取信息。毕业生要求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

研究方向:
各学科专业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研究力量、研究成果设置学科研究方向,硕士生按学科研究方向培养。

论文要求:
论文,是培养研究生掌握基本科学方法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题学位论文选题应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二学年内确定。根据学生专业特长,由导师指导确定。
(二)、开题报告为保证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有计划的、有步骤的进行,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硕士研究生应于第五学期开学后的3周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报告,征求意见,及时修改。
(三)、论文撰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用于论文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论文格式符合学校关于研究生论文格式的统一规定。学位论文字数文科一般不少于三万字,理科不少于二万字。学位论文一般包括:摘要(中、外文)、引言、主要内容(理论分析等)、结论,以及注释、参考书目和必要的附录。在撰写过程中,应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对所获得的真实可靠的数据和资料进行科学的归纳和分析,并结合前人的研究进行深入探讨,写出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学位论文。
(四)、论文评定、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参见学校制定的相关细则。

课程设置:
各专业按《青海师范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设置课程。硕士生课程分为公共课程、专业基
3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必修环节五大模块。在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当中都要安排一定的学位课程。学位课一般为6——8门。专业选修课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本学科研究的实际情况按一级学科开设,课程门数和开课学期由各专业自行确定,一般要求硕士生选修4——5门。提倡研究生跨系、跨学科选修课程。必修环节包括教学科研实践、文献阅读、学术活动、论文工作等。实行学分制,具体学分由各专业规定。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录取的硕士生还应补修2——4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师资力量:
青岛大学师范学院目前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2800余人,教职工400人(其中专任教师207人,正、副教授100人)。设有中国史和教育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省级教师教育基地、课程与教学论省级重点学科、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心理学实验室、山东省教育厅青岛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山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中心青岛大学培训基地、山东省和青岛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中国文化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心理健康研究中心、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等研训机构,为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

培养方式和环节: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学习系统理论、进行科学研究、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办法。既要使硕士生牢固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又要培养硕士生具有从事科学研究、高校教学或独立担任专门业务工作的能力。在指导方式上采取责任导师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在培养过程中,必须加强以下几个环节:
(一)个人培养计划指导教师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从每个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指导研究生认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包括思想教育、课程学习计划、读书计划、学术研究计划与学位论文课题计划等内容。
(二)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及院系组织的教学实践活动,面向大学本、专科学生,参加教学第一线工作。协助教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主持课堂讨论、指导本科生教育实习、社会调查等,教学实践工作量不少于20个教学日。硕士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扩大其知识面,增强其主动吸取新知识的能力。在校期间,硕士生还应按照具体要求和安排,参加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组织的学术活动,参加学术报告不少于5次。对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写出评语。
(三)文献阅读根据专业特点安排一定数量的专业文献供研究生阅读并进行选讲,要求研究生按期完成,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
(四)科研要求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与科学研究,导师负责提出科研任务,制定科研计划,检查学生的科研工作。硕士生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正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有1项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在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前,应提交科研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与考查成绩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学位课程除撰写论文外,制定考试大纲,有统一命题、同堂同卷的考试,并逐步建立题库。考试按百分制评定成绩,60分以下为不及格,学位课程平均分数不低于75分,且专业学位课至多有一门在70分以下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考查成绩一律按合格、不合格评定,由导师及有关教师写出评语和考查结果,方能取得学分。硕士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考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导师签字同意并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缓考,否则以旷考认定,该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并不予补考。考试不好的行为,按《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六)中期考核在第四学期12——18周内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政治表现、课程学习完成情况和研究初步进展等工作全面检查。硕士研究生应认真自我总结、全面汇报,系领导、导师组成考核小组对每个硕士研究生进行考核,写出评语。考核合格,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否则,应延长学习期限或终止学习,按肄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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