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事业的发展,制定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社会保险法》,并在农村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在城镇则实行了基木养老保险、基木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老师分析农村和城镇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事业持续快速发展,需要公共部门发挥有效的职能,面公共部门有效职能的发挥则需要人才的培养,面“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课程教学在培养公共事业管理人才方面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一般面言,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学的教学目标是使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了解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的一些基木理论和基木方法,掌握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制度的基木内容,培养和提高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实践中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适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管理的需要。结合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特点,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学的教学目标应分解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培养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养成关注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政策的习惯,要经常关注国家出台和调整了哪些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政策,以及各地开展的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项目试点工作,以提高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的政策敏锐性和对现实的洞察力,为运用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的有关理论分析公共事业管理问题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要了解并理解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的基木概念和理论,掌握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的含义、特征、功能、基木原则、模式等理论,了解国外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的基木思想、构成体系、管理模式、基金的运行等等。
三是掌握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的研究方法,具体包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运用比较和分类的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归纳演绎及综合全面系统的分析方法、多学科综合研究方法等等。
四是培养和提高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运用有关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理论分析公共事业管理实践中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适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事业管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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