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条件限制,简单来说就是在职人员不满足相关报名条件的话,就不能够进行学术深造。这种限制性因素,可以提高整体的教育教学质量。当然,这些限制性因素,也大大增加了联考考试的难度。那么,在职人员学术深造上海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项目硕士学位的时候,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有哪些条件限制呢?
学术深造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项目,招生第一限制性条件就是拥护宪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这个条件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项目当中要求是比较高的。原因很简单,法学类专业政治性要求高。
学术深造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项目,招生第二限制性条件就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当然,这部分考生报名参加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项目联考考试的时候,还需要在职人员有三年的工作经验。没有三年工作经验就不能够参加联考考试。
学术深造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项目,招生第三限制性条件就是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一般是有五年工作经验。
学术深造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项目,招生第四限制性条件就是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项目,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也就是说,需要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考生自己支付所有的申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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