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改革已经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不仅是为更多的在职人员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环境,同时也为社会的发展培养了大量的专业人才,四川农业大学响应国家号召开展在职研究生的教学工作,主要的教学对象就是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在职人员参加四川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教学,在教学管理上和全日制研究生采用的统一的标准。
自2016年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四川农业大学就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明确将非全日制研究生和确认研究生区分开。
二、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简章须明确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
三、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
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四、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工作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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