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组织本校在职进修研究生课程的在职研究生以同等学力的形式申请硕士学位证书。
长安大学在职研究生如果是想要以同等学力的形式申请硕士学位证书需要在资格审查有效时间内完成学科专业水平认定,在通过学科课程考试之后才能继续后续的报考工作。那么,长安大学在职研究生的进修班后续的报考工作有哪些限制的要求呢?
长安大学在职研究生应该具备哪些条件才能以同等学力的形式申请硕士学位证书呢?
长安大学在职研究生如果是想要以同等学力的形式申请硕士学位证书首先是需要具备同等学力申硕条件,满足同等学力统考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才能参加学科专业水平的认定考试,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长安大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证书的条件限制有哪些。
长安大学在职研究生想要借助同等学力的形式申请硕士学位证书应该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应该已经获得本科学历,并且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后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
2、申请人应该已经完成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并且已经支付相关的学习费用。
3、申请人应该已经通过同等学力信息平台与现场确认环节完成资格审查,并且在资格审查的有效时间内。
满足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报名参加同等学力统考,以同等学力的形式申请硕士学位证书需要能够在资格审查后的有效时间内完成全部的学科可好吃能考试以及学位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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