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实践教学离不开考核制度的转变。考核制度改革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教师的考核,二是对学生学业水平的考核。那么,如何完善应用心理学在职研究生的考核制度呢?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变革教师考核体系。
当前,许多高校都把科研任务完成与否视为考核教师业绩的根本指标,而忽视了教学这一基础指标,导致的结果是教师为完成科研任务而疲于奔命,教学质量却出现了滑坡,即学生的实践技能难以得到有效的提高和锻炼。应当改变“教学科研两张皮、利研本位”的考核方法,将教学和科研结合起来考核应用心理学在职研究生教师,教学和科研考核比重应相等。对教师科研的考核应由学校科研处和人事处联合进行,对教学的考核应以学生考核为主,由学生和专业教研室共同参与完成。
其次,转变学生考核方式。
学生的学业水平是评价实践教学的一个重要指标。目前,高校对学生学业水平的考核主要以期末考试成绩为指标,即以终结性评价为主。这种单一维度的考核方式不能全面地考核学生,更不能带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我们应建立多维度、多阶段的考核体系,变革终结性评价,推行形成性评价体系,全面考核应用心理学在职研究生。
不仅要考核理论知识,更要考核应用心理学在职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并且逐步提高实践考核的比重。不是以传统的一次性考核作为衡量学生学业的指标,而是通过多阶段的考核对学生的学业能力作出全面的评估。考核制度的改革必定带动教师、学生思想观念的变革,必然会引起大家对实践的重视,有意识地提高实践能力。
评论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