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实践的视角看评价,评价就不是简单地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的价值判断过程,它更多地强调评价者与被评价者之间的交流,通过磋商逐步达成共识。即是说,在建构评价标准时,应根据多元化的培养目标和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类型的在职博士,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进行多元化、个性化、差异化的评价。这一方面是指培养不同类型的人才要开展不同的评价。
比如,对学术型在职博士的评价,在建构评价标准时,应能有效地衡量在职博士的科研能力和技巧、了解研究环境的能力、综合的科研管理能力、在职博士的个人综合素质。而对以面向职业或实际应用为主的应用型人才进行评价,所建构的评价标准应能有效地衡量在职博士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和方法的应用能力、专业的实践能力等;另一方面,是指对不同学科、专业的在职博士应建构不同的评价标准。比如,对自然科学类学生的评价应不同于人文科学类、社会科学类的评价,自然科学更强调实证研究,注重用事实、数据来说话,因此,其评价指标体系应体现出专业内在特点与木质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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