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有很多考生报考在职博士,可是如果不太清楚在职博士资格审查流程,就很难使自己在在职博士选拔就读资格时脱颖而出。
(一)在职博士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二)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当在在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在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⒈硕士学位证书;
⒉最后学历证明;
⒊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⒋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
⒌在职博士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在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⒍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在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专家小组对在职博士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已确定具有申请资格的在职博士申请人,按本规定第十条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二、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在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在职博士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
(一)对在职博士申请人完成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
(二)对在职博士申请人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
在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应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在职博士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组织考试。
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直接申请参加博士论文答辩。
(三)在职博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在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在职博士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应指定博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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