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的设置对于学位项目的实施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总体上来说,美国、澳大利亚和英国在在职教育博士培养目标上都非常重视与教育学博士的区别,认为在职教育博士旨在培养既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又有实践反思能力的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领域复合型、职业型的高级专门人才。“尽管美、澳、英三国在Ed. D.培养目标的表述上有所不同,但总体来看,他们设置Ed. D.项目的出发点,都是希望通过在职博士层次的专业训练,使学生掌握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发展从事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的专业能力,达成对教育专业特性的理解,养成通过科学研究来解决教育领域实践问题的意识和习惯,从而成为‘研究型专业人员’<researching professionals)。”
尽管美、澳、英三国在培养“研究型专业人员”这一点上有着高度的一致性,但具体分析起来,三国的在职教育博士培养目标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如表3-18)。
美国的在职博士学位分化比较明显,有的大学仅设置在职教育学博士既培养教育科学研究人员也培养教育实践领域专业人员,如威斯康星大学等,也有大学仅设置在职教育博士上述两种类型人才都培养,如哈佛大学等,当然更多的还是上述两种学位都设置以培养不同类型的人才。美国的在职教育博士既包括职前性质的学位((aPre-service Award),也包括旨在提升学生专业发展水平的在职培养性质的学位(a工n-service Award)。从实际情况看,越来越多的学校倾向于招收具有较丰富工作经验的教育实践专业人员并在职培养。澳大利亚和英国在职教育博士基本上属于在职培养性质的学位,旨在提升学生的专业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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