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是整个论文和科研工作的规划和安排,它是研究工作的一部分,直接反应研究者的综合能力。任何一项重点科研项目都须进行开题,在职博士学位论文更当如此。但是,由于有些单位对开题报告要求不够严格,造成开题工作马虎,走过场。这样就不能了解和帮助在职博士生选好合适的研究题目,也不利于培养在职博士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因此,严格要求开题工作是在职博士生培养过程中保证质量的重要环节。在具体操作上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规定开题报告的时间
一般情况下,在职博士生应在入学后第二个学期末以前开题。逾期无故或因个人能力不能正常开题者,要黄牌警告。
2.规定开题报告的内容
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先进性、创造性;工作基础,特别是导师的基础;试验内容等。
3.规定开题报告的进行方法和审查程序
开题报告应由在职博士生提出申请,导师同意。院系(所)选定包括导师在内的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考核组,对开题报告进行类似文献综述报告的审定,作出评定等级,对未能通过者,责其在一定时间内重新开题。
评论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