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教育中随着对主体学习的非理性因素、潜意识和隐性认知的重视,体验作为一种学习方式,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体验一词,通常指“以身体之、以心验之”,这表明,亲历性是体验最重要的特征。“亲历”包括亲身经历获得个体经验,以及亲“心”经历得到的悟性和理性的认知,即个体以经验为基础充分调动知、情、意诸种因素,以直接感悟方式对亲历事物获得的感受、领悟和理解。体验是体认和感悟的统一,伴随强烈的情感和深刻的感受。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哲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的体验。
加达默尔曾对“体验”一词作过历史的考察,该词在德国19世纪70年代才与“经历”一词相区别。他指出体验一词构造的依据:“一方面是直接性,这种直接性先于所有解释、处理或传达而存在,并且为解释提供线索、为创作提供素材;另一方面是由直接性中获得的收获,即直接性留存下来的结果。”这里的“直接性”,指亲身经历而确认的东西;“直接性中获得的收获”,是体验者对经历的东西所获得的感受、领悟、理解和意义。体验意味着主体对客体身心投入,获得对客体意义的体认和领悟,表明体验可成为主客体互动沟通的中介。
主体对客体的认知,并非镜像式反映,学习不是被动接受知识,而是主动的意义建构,这就有一个主体认知的体验环节。一方面,客体在主体体验中进入主体的精神世界,使主体形成对客体意义的直接体认和领悟;另一方面,主体对客体体验的过程,又把直觉、顿悟、感悟、经验的非理性因素,与分析、综合、思辨和反思的理性因素相结合,促使客体的知识内化为主体的素质、外化为主体的能力。因此,体验不仅促使客体与主体互动沟通,而且促进主体与自我互动沟通。在哲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体验是知识内化为智慧、化育主体精神世界的重要环节。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知识不会自动转变为智慧。要使知识转变智慧,必须有一个‘体验’环节——或许,这就是哲学教学与其他学科教学的根本区别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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