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是由教师、学生与环境共同组成的强有力的互动环境,是一种有系统的教育形态,是一种独特的社会组织。我们不能片面强调多媒体教学手段的积极作用而忽视教师的教学主导作用。在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教学过程中,多媒体只是一个辅助教学的工具,无论多媒体技术的益处有多大,其在教学过程中的定位仍然只是一个教学平台,起到的是一个媒介作用,是架构教师、学生和教材三者之间的桥梁。
知识产权法不仅要以理服人,还要以情感人,需要教师与学生,面对面的语言沟通、思想上的互动和情感上的交流。师生间那种饱含人性和情感的交流,是由心灵产生碰撞达到思想升华的重要渠道。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教师在课堂上运用个性化的授课方式,配以肢体语言所传递的信息,往往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能带来师生的互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情绪会随着教师的语调和动作而起伏,充分发挥出了教师的亲和力、感召力和人格魅力,同时带动了整个课堂氛围。
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教师语言或非言语性行为是多媒体课件无法模仿的,教师与学生的情感交流是多媒体技术无法替代的。绝不可以把它当作全能的工具,更不能用它完全取代传统教学手段。
评论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