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相对于国外制定较晚,所以在我国知识产权法算是一个新兴的专业,特别是在大学里知识产权法教育起步较晚,尚未形成一个很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教育体系,特别是对知识产权法的教学模式以及教学法研究有限。
现如今,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考核、考试内容方面偏重于记忆性题型,考核学生应用能力的题型所占比例很小。这种考试方式,虽然能够检查学生对课本的理解程度,迫使其掌握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却不能培养学生的法律适用能力。换句话说,这种考试方法对学生来说缺少个别案件如何适用具体法律条文的训练。让他们空背了一肚子法律法规却不知如何用,用在哪里。
由于缺少法律适用能力训练环节,导致所培养的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仅有法律基础专业知识储备,却没有法律实践应用能力。其表现是学生在考试中对知识记忆类题型一般能拿到高分,而对于能力应用类的案例分析题出错率却很高。结果是毕业后,必须经过较长时间的重新学习,才能胜任法律实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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