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在职人员关注民商法学这一专业,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浙江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民商法学专业的相关情况。
一、培养目标
浙江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民商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主要有两个,即: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身心健康。
2.坚实掌握民商法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了解民商法学科建设和国家立法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理论研究、教学以及民商法法律实务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浙江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民商法学专业的研究方向有四个,分别是:民法总论、商法总论、知识产权法研究以及人格权法。
三、学习年限
浙江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民商法学专业学员培养的学习年限是三年。
四、培养方式
浙江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民商法学专业学员的培养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采取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校内学习与校外实践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既要充分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和导师组的集体培养作用,又要注重浙江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民商法学专业学员自学、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导师要全面关心浙江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民商法学专业学员的成长,既教书又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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