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的浙江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一定要了解考试的禁忌,因为如果考生出现违规的现象,那么很可能取消考试资格。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同等学力申硕考试浙江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禁忌及处罚办法。
一、手机当手表
许多浙江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都有将手机或小灵通代替手表用来看时间的习惯,但是依据考场规定,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图书、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持电话、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或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这种情况的处罚办法是。
处罚办法:取消该科目成绩。
二、坐错座位
有些浙江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因为看错准考证号码等原因没有在规定的位置考试。依据考场规定,浙江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要在每科开考前十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放在桌面左上,以备查对。
处罚办法:取消该科目成绩。
三、考试抢答
有些浙江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考生为了争取更多的做题时间,在没等到考试开始信号时就开始进行答题。依据考场规定,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题。
处罚办法:取消该科目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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