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的硕士论文是在职研究生在完成所以的考试,包括学校组织的考试以及5月联考之后,向学校提交自己的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并其次申请硕士学位证书,是对于在职研究生的专业能力的认定,如果在职研究生顺利通过论文答辩就会由学位授予单位统一发放硕士学位证书,表明在职研究生的专业能力,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老师在浏览网站时发展有所谓帮忙写论文的虚假宣传,这里需要提醒广大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是需要被处罚的,而且对于其他的在职研究生而言也是不公平的,参加在职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证书的学员一定要自己独立完成自己的科研成果,在查重的阶段如果查重率过大,就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法》,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帮忙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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