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职研究生教育政策

2014-09-16 11:24:51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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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职研究生教育的制度化发展,始于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下简称《学位条例》)的实施。价学位条例》颁布以来,我国学位与在职研究生教育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也存在许多非发展性问题。因此,有必要对这20多年来的发展进行全面的总结与反思。本文从政策文本分析的角度,按照政策特点与指向、政策的动因和背景、政策实施以及政策评价的框架,分四个发展阶段,对我国在职研究生教育政策及其实施进行一个历史性梳理。

一、第一阶段(1981-1985年):研究生教育制度建立和加快发展时期

第一阶段的标志是《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这一阶段研究生教育政策的指向是制度与质量,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成为我国研究生教育初创时期政策的重点。《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的报告的通知》、《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等一系列的政策文本,都是为了尽快建立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相关政策从当时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基础出发,十分强调保证质量。如《学位条例》的实施,“必须把保证质量放在首位。在学位授予工作的掌握和管理上,硕士学位的授予比学士学位要严格一些。博士学位的授予要更严格一些,。学位授权审核是“综合考察,坚持条件,严格审核,保证质量。研究生招生坚持“严格掌握标准,坚持质量第一,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稳步发展数量,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学位授予是“从实际出发切实保证学位质量。

当时研究生教育政策对制度与质量的强调是有其时代背景的。其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和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草案)》明确提出,中国科学院、高等学校,特别是重点大学要逐步扩大研究生的比重,8年内应培养研究生8万人。因此,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势在必然,发展研究生教育进入了中央决策层的议程,如何从制度上保证研究生教育的正常发展成为政策必须考虑的重要方面。其二,我国发展研究生教育还缺乏经验,缺乏制度的支撑和规范,学术积累也较弱,一切都要从零开始。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中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必然成为首要任务。其三,1980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座谈会指出,80年代的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要认真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提高质量,稳步发展数量。

这一阶段指向制度和质量的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学位制度建立后,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学位授权审核。1981年和1984年分别进行了两次学位授权审核。第一次审核批准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51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358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点318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3185个,通过的概率分别是61.4%,64.2%,27.6%,74.2%。第二次审核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单位45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67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点31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1052个。《学位条例》颁布后,研究生教育的规模稳步增长。博士和硕士生的招生规模分别从1982年的302人和10778人,增加到1985年的2633人和44238人,年平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06%和60%,其中1985年招生人数比1984年增加了95%。

1985年之所以出现招生高潮,有其特殊背景。经济发展、科技体制改革和科研机构科研活动的增强、高等学校自身的发展特别是科学研究活动的加强以及招生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实行,都促进了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总之,社会需求增大是造成1985年硕士生招生人数急剧增加、大大超过预定招生计划的主要原因。但是,一些高等学校也存在着片面追求办学高层次和相互攀比的问题,在培养研究生的财力和物力不够的情况下,仍然扩大招生人数。针对这种现状,教育主管部门及时提出了“稳步发展,保证质量,的方针,并采取措施保证质量特别是招生质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研究生司于1985年9月24日发出《关于对一九八五年入学的部分研究生进行业务复查的通知》,要求对当年录取的研究生中初试总平均成绩低于60分的新生逐一进行复查。

这一阶段所执行的一系列政策奠定了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基础,初步确定了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轨迹。尽管随着社会发展,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不断面临新的情况,但是这一时期所确立的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基本精神始终未变。初步建立起来的研究生教育制度框架与政策体系,有着较为明显的中国特色。如统一的学位授权审核保证了质量,促进了全国统筹;统一的学科、专业目录规范了学位授予和研究生培养。政策法规中的某些思想是具有超前意识的。比如《学位条例》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也可以申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这就为多渠道造就高层次专门人才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大批实际工作者,提供了途径和法律依据。正是这些政策的制定与颁布实施,我国研究生教育才开始了稳步发展,并较快地建立起比较成熟的研究生教育制度和体系。当然,这一系列强调计划和政府管制的政策毕竞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中运作的,必然存在历史局限性。如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尚未提上议事日程,对有序制度的建立过于强调政府主管部门的控制,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对《学位条例戈的行政权力异化现象。

二、第二阶段(1986-1991年):研究生教育调整改革时期

第二阶段的标志是《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颁布实施。这一阶段政策的指向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稳步发展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并在前一阶段追求统一的制度化的基础上开始革新,解决教育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同经济建设相互协调发展的问题,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制度。其政策关注的焦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改进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提出“要通过调查研究,着手拟定系统改革研究生培养制度方案。“根据国家对不同岗位高层次人才的不同需要,培养不同规格的研究士。二是研究生教育发展规模和速度问题,相关政策分别是从战略上考虑“要逐步做到立足于国内,以国内培养为主,从招生计划上考虑如何控制发展规模和速度。1986年提出要按照“提高质量,稳步发展”的原则确定研究生教育发展速度与规模;1988年提出贯彻按需招生的原则,国家通过发布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的指导方针和录取工作意见来宏观指导控制规模和调整结构;1991年提出研究生教育和本科生教育要在基本稳定现有规模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充实、配套和加强。这一政策框架的立足点是在稳步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的基础上,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调整与改革成为这一时期政策的主题,有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其一,随着‘要把发展科学技术和教育事业放在首要位置,使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的发展战略的提出,研究生教育的战略意义得到重视,社会各方面也开始要求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要满足其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其二,我国研究生教育经过5年多的发展,已初具规模,成为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与此同时,质量与数量的矛盾培养方式和培养目标的不适应性等问题开始暴露出来。因此,总结前一阶段制度建设和质量保证的经验和教训,从宏观上全面系统地考虑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方向被提上了议事日程。这与当时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特别是与《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改革和发展的思路是相适应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必须有系统地进行教育体制改革,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坚决实行简政放权,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改革同社会主义现代化不相适应的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这些为调整和改革研究生教育提供了政策基础、努力方向和实践动力。

研究生教育改革在这一阶段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学位授予权审核办法,对新增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包括一些定量指标;学位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也进行了探索,包括筹备成立省级学位委员会,下放硕士点审批权等。二是学位体系的改革成效显著,在传统的科学学位类型基础上,设立了专业学位,加大了应用型研究生的培养。工程类型工学硕士培养的试点工作,医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门类的应用型研究生培养工作,专业学位设置及其试点的推进,在一定程度解决了当时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生源单一、类型单一、流向单一的问题,适应了国家对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三是完善了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制度。四是加强了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评估与检查,先后对农科作物遗传育种、财政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等专业以及金属材料一级学科等学科专业所属的硕士和博士学位点的学位授予质量进行了检查评估。

这一阶段社会发展对研究生教育发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同时,自1988年以来全国评选出并着手建设416个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这些因素足以推进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但是实际上,这一阶段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自1985年达到高峰后开始逐年下降。硕士生招生规模从1985年的44238人下降到1991年的25430人,下降比例达42.5%。自1986年以后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规模开始滑坡,未能完成国家“七五”规划目标。如果综合考虑1988年毕业研究生40676人等前期积累的因素,“七五”期问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实际上是停滞不前。

究其原因,一个重要的方面是1985年95%的增长速度太快,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过快增长所导致的问题。而在有效的、先导性的调节机制尚未形成的情况下,发展规模的控制主要是通过计划指标来进行的。因此,1986年计划招收硕士生34364人(含研究生班5041人),比1985年的实际招生数下降了22.3%。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的下降,固然与当时我国经济进入三年治理整顿时期这一大的社会环境有关,但是也不能忽视相关政策对发展态势的消极引导。

原国家教委针对研究生教育1985年发展过快、过急的现象,制定了《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并将“提高质量,稳步发展”这一原则方针作为解决整个“七五”期问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问题的指导思想。这一发展思路是正确的,问题是如何前瞻性地把握国家社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对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求。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在这个时期对于国家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与满足,不同于“六五”期问,政策应当更多地从战略高度、从社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考虑。具体到研究生教育发展规模和速度来说,就是要避免矫枉过正,避免把所有问题都归咎于发展规模和速度,要改变仅仅以控制招生规模的计划来调节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思维模式。就“提高质量,稳步发展”这一原则方针本身来说,“稳步发展”是在“提高质量”的基础上稳步发展,改革重点是如何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理想状态应当是随着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也相应地扩大和加快。但是,从当时与这一政策配套的相关文件来看,“稳步发展,似乎成了“控制发展规模”,而控制发展规模的主动权又并未掌握在培养单位手中。显然,这一倾向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而且,一旦出现数量与质量之问的矛盾就简单地归为发展规模的控制问题,而失去了对质量问题的真正关注,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也就从质量问题上滑离了出去。

三、第三阶段(1992-1998年):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阶段

第三阶段的标志是《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要点》、《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研究生教育体系是这一时期政策的主要价值取向。关于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和体系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提法。1986年提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制度";1992年提出“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面向21世纪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和学位制度";1993年提出“要努力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1995年提出“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科技体制相适应的研究生教育体制。相应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建立新的发展机制。“国家教委要转变职能,加强和改善研究生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要按照分层次办学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改革学位授权审核办法以及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的管理体制,“要合理调整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权点的布局,明确各个层次的高等学校在人才培养中的合理分卫;应“积极改革研究生培养规格和类型单一的状况,“硕士生培养的重心应加快调整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方向上来,胜要丰富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强教育与科研、生产(社会实践)相结合,“选择若干高等学校和实际工作部门,实行培养单位与产业部门、科学研究机构等多种形式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试验。

发展成为这一阶段政策的主题。“实现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立足国内”,根据需要与可能适度发展研究生教育,成为这一时期政策的主要导向之一。政策提出“要着力于提高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规模效益、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形成一批较高水平的研究生培养基地。“大力加强博士生教育,加强博士点的建设,努力提高博士点的科学技术水平,逐步扩大博士生教育和博士后的规模,实现立足国内培养与国际水平大体相当的博士。关于发展规模,虽然儿经修改,但发展这一主旋律则越来越强烈。《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要点阴是出的方针是,“坚持方向、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深化改革、改善条件、提高质量”,“八五”前期研究生教育的规模基本稳定,着重解决研究生教育前期发展中所遗留下来的一些问题,改善研究生教育的内外环境和办学条件,为‘八五”后期和“九五”期问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在保证必要办学与质量效益的前提下要有一个较大的发展。2000年在学研究生规模力争比1992年翻一番,其中博士生数量要有更大的发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年2月13日)提出要“努力扩大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数量”。《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立足国内、适度发展、优化结构、相对集中、推进改革、提高质量,,“研究生教育应当保持一个适当的规模和发展速度。要在1995年招生规模的基础上,逐年增加招生数,到2000年时在校研究生达到20万人左右。

全面实施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科教兴国战略,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其实施意见,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战略需求,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科技体制相适应的研究生教育体制,实现高层次人才培养基本立足于国内这一战略目标,是这一时期政策制定的动因和背景。为此,原国家教委在1992年11月召开了全国普通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工作会议,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的意见》等6个文件。改革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办学和管理体制,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教育和教学改革,探索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发展的新路了,初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体系,成为这一时期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任务。相应地,建立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研究生教育制度和运行机制,成为这一阶段改革的重点和根本方向。

以改革为主导的政策直接指导着这一阶段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实践。一是按照加强和健全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统筹权的改革精神,在第六、第七批审核中分别有6个、16个省市学位委员会和军队学位委员会被授权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审批,分别审批通过了301个、93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这一旨在推进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体制改革,实行中央和省级两级管理、以省级统筹为主的体制的重要举措取得了预期效果。二是完成了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制度改革,按需设岗,择优上岗,已经成为趋势。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再是教授中的一个固定层次,而是与实际指导博士生紧密联系起来的工作岗位。这一改革一方面使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得到了落实,另一方面也是对学位授权单位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自我约束机制的检验。三是质量评估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专门成立了主管评估工作的业务处,即质量监督与信息工作处;成立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咨询机构,即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评估所成立后,先后承担了33所试办研究生院评估、数学等5个一级学科所含博士点的评估和一级学科选优评估、在职人员学位授予质量和管理情况以及前四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部分工作等评估项目。四是按p<‘科学、规范、拓宽”的原则对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了修订与调整,理顺和规范了一级学科,调整和拓宽了二级学科。这次学科、专业目录的调整力度是历次最大的,从数量上看,与1990年的学科、专业目录相比,新的学科、专业目录发生了较大变化,学科门类新增了管理学,一级学科由72个增加到88个,二级学科由654个精简到382个[包括1998年增设的民族医学(含藏医学、蒙医学)专业。学科、专业目录的调整,为各个培养单位调整优化结构,推进学科建设,转变观念,提高培养质量,提供了契机。五是专业学位发展迅速。1992年至1998年共设置了7种新的专业学位(实际开展5种)。截止到2000年,有315个单位参加了工商管理硕士等7种专业硕士学位的试点工作,共授予11926人专业硕士学位。1992年至1999年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数依次为1655,1100,1386,1374,2353,2959,3457,9843。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的要“努力扩大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数量”的指导性意见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自1992年至1999年,研究生招生规模年度增长率依次为12.7%,26%,20.7%,0.4%,16.3%,7.3%,13.7%,27.2%01995年增长比例特别低(0.4%)的原因可能是,1994年9月13日原国家教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研究生教育近期工作要点》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研究生教育应坚持走以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工作的重点是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和提高质量,使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培养基本上立足于国内”,原国家教委并于当年12月13日通报了单考硕士生外语统测情况,限制了原北京经济学院等12所院校1995年录取单考生的人数。总之,这一时期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增长为1999年以后的积极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应当说,在这一发展阶段,我国研究生教育在深化改革和扩大规模两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步。相关政策对这两个方面都给予了比较充分的关注。1992年至1999年,原33所普通高校研究生院的博士学位授予量始终占全国总数的50%。这些为1999年后我国研究生教育的积极发展创造了条件。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的决策是有远见的,是一种积极的政策导向。这个时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一方面是分权或者授权给省级学位委员会,发挥其对本地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统筹权,同时落实和扩大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办学自主权;另一方面则是通过评估检查加强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这标志着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走向深入,管理模式和管理重点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必须看到这一时期的改革所遵循的指导思维仍是分权而不是放权,地方政府、高等学校并没有真正的自主权,所拥有的自主是局限在中央政府的框架内的,而且这个框架带有明显的计划特征。按照这一改革路径,难以真正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和实现高等学校依法面向社会自主办学。

四、第四阶段(1999年一-):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与积极发展时期

第四阶段的标志是《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儿点意见》的颁布实施。这一时期研究生教育政策体现了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政策的立足点发生了变化,按需建设成为基本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培养模式和学制等方面,根据社会对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研究生的要求进行改革和新的探索,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适应社会需求的程度。二是“建立有效的研究生教育发展与调节机制”成为政策的核心之一。相关政策文本提出,应‘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主动适应经济、社会、文化和科技发展需要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自我发展和调节机制,为我国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发展战略目标提供足够数量、较高质量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根据区域、行业和学科的发展水平及其对高层次人才数量、质量和类型的要求,对研究生工作进行分类规划与指导,“优化布局和结构,,“进行研究生教育的结构性调整。三是‘积极发展,成为政策的基调。《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儿点意见》提出,“研究生工作的基本方针是:深化改革,积极发展;分类指导,按需建设;注重创新,提高质量”。《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报告(2002一2010)))(征求意见稿)将这一工作方针完善为“深化改革,积极发展;分类指导,加强建设;注重创新,提高质量”。

这一阶段研究生教育发展面临的大背景是科教兴国、依法治教。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研究生教育负有重大的历史使命。而要进一步发挥研究生教育的潜力和活力,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研究生教育就必须继续深化改革。因此,通过改革、发展与创新,迅速提高研究生教育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成为当前研究生教育发展政策的价值追求。综观全局,21世纪头20年,对我国研究生教育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发展关键期。首先,党和政府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为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党的十五大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方针。国务院1999年下发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要‘瞄准国家创新体系的目标,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要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工程”,“高等学校要成为知识创新和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培养的基地”,“研究生在校规模应有较大的增长。其次,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和增长模式的转变,以及社会信息化程度和知识经济成分的提高,社会对人才层次需求的重心上移,对人才的素质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对高等学校通过知识创新和高科技孕育新的经济生长点的期望值增大,经济发展对知识、技术创新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对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特别是研究生教育的依赖性不断增强。再次,教育发展的普遍推进及其跃升引发了人民群众对研究生教育的巨大需求。2000年以来全国研究生教育入学考试绝对人数和增长比例的激增,以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备受青睐,都反映了人们对接受研究生教育的强烈愿望。另外,西部地区大开发也为加快研究生教育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问和增长点。随着知识经济社会已见端倪以及“国家创新体索,的不断进展,研究生教育作为教育结构中的最高层次备受重视,从战略高度调整和重塑其目标和结构成为当务之急。

1999年我国确立了研究生教育发展新的工作方针,即“深化改革,积极发展;分类指导,按需建设;注重创新,提高质量”,其核心就是积极发展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当然,“积极发展”并不只是指规模、速度,而要从24字方针整体上去把握,“积极发展”要与“深化改革”、“注重创新”、“提高质量”、“按需建设”、“分类指导,等方面相互推进和相互制衡,其追求的是研究生教育整体的综合协调发展,体现的是一种全新的发展理念。积极发展的理念的先进性在于既遵循发展的适度原则,又创造发展的条件以推动发展。就我国研究生教育当前执行的“积极发展”战略而言,不仅仅是提高现有教育资源的效益,充分发挥政策空问,扩大研究生规模,优化结构,提高培养质量,还包括拓展发展空问,如采取主动措施推进资源、条件、制度、思想等等的变化和创新,即通过创造发展条件来促进发展。但与此同时,也要清醒地把握住在科学技术突吃猛进,知识经济已见端倪,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现实背景下所实施的“积极发展”战略政策的现实特征。当前的“积极发展”具有补偿性特征,是一种补偿性增长,是一种跨越式发展,是由外力引发并在政府宏观调控下进行的。在这些特征影响下实施的“积极发展”战略是对社会需求的积极适应,同时,又有可能引发或导致一些现实的或潜在的问题,如缺乏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倾向低层次重复、过于强调社会适应而忽略教育规律等等。因此,我们有必要进一步结合当前“积极发展”方针战略的实施,找出症结,分析问题,防患于未然,以使这一战略始终在健康、正确的道路上得以执行。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2年第6期刊登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组织编写的《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报告》(征求意见稿),勾勒了我国今后1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前景。该报告达到了预期目标,总体上做到了以我国的基本国情为依据,以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为借鉴,现实把握与理论分析相结合,宏观思考与具体措施相匹配,适度超前的发展意识与脚踏实地的求实精神相统一,体现出了超前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协调、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战略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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