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13年MBA考生调剂通知如下: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学位办〔2012〕71号”文件规定,“各类别专业学位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间、领域间均不能进行调剂。”
2012年全国联考成绩达到河北大学录取分数线的MBA考生可向河北大学申请MBA调剂。调剂者须携带调剂申请表、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按本通知第2条第3条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复试。MBA调剂考生应于2013年1月15日之前电话告知个人基本信息。
6、报考河北大学MBA且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不允许调剂.
7、考生于资格审查时领取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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