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3年上半年学位补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1、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暂缓授予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2、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在职研究生。
二、申请学位条件
1、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材料齐全。
2、学位论文盲审合格。
3、已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著(中文论文1年以内,SCI论文2年以内),并已见刊。
博士研究生要求至少在本专业两种不同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著,或符合以下条件:
⑴ SCI影响因子3.0(含)以下的论文第一作者;
⑵ SCI影响因子3.0~4.0(含)的论文前二作者;
⑶ SCI影响因子4.0~5.0(含)的论文前三作者;
⑷ SCI影响因子5.0以上的论文前四作者;
国内核心期刊目录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上公布为准。
硕士研究生要求至少在统计源以上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统计源期刊目录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上公布为准。
发表的学术论著应以南方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符合上述SCI论文发表要求。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发表文章有特殊要求的,按分委员会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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