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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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隶属: 北京市 简称:国音 地址:北京朝阳区安翔路一号
  • 在职研
  • 同等学力
  • 在职硕士
官方网址:http://www.ccmusic.edu.cn/ http://yjsy.ccmusi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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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音乐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音乐艺术理论研究能力并能够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在职军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及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研究方向、导师及课题目录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课题制,具体详见附件1。

四、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学科建设实际需求,对招生计划进行预分配,最终招生人数以北京市教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以及专业情况、生源情况等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五、培养方式、学制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

七、体检

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以具体通知为准)将体检报告纸质版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八、录取

(一)根据我校最终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专业发展潜能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多方面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档案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的档案、户口均不迁转入我校,录取前须与定向单位、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就业。

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如实、准确填写定向或非定向类别。定向报考考生自行处理与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并须在录取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因定向和非定向填写错误,或定向考生无法按时提交定向协议的考生,造成不能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新生报到后,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新生学历(学籍)信息、档案材料、健康状况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学费、住宿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2023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二)住宿:在校学习期间不安排住宿,由学生自行解决。

(三)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文件及我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其他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于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院,简章中未尽事项遵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文件执行。如遇上级部门政策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更新日期:3小时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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