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在职研究生在线咨询

院校隶属: 交通运输部 简称:大连海事 地址:大连市凌海路1号
  • 211
  • 博士点
  • 在职研
  • 同等学力
  • 在职硕士
官方网址:https://www.dlmu.edu.cn/ http://grs.dlmu.edu.cn/
报名电话:400-611-2986
电子邮箱:yanzhaoban@dlmu.edu.cn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时间

2023-05-22 17:38:01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字号:

调剂网开通时间:4月6日0时-6日12点

调剂意向网开通时间:4月1日0时-5日24点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以安全、公平、科学为原则,坚持按计划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接收调剂考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余额:

学校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及招生计划余额。

序号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1

航海学院

0411-84723953/18940823367

2

轮机工程学院

0411-84723572/15998607971

3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0411-84727500

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411-84726912

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18941335603

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

0411-84725898

7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

0411-84723561

8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411-84729611

9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411-84728910

10

人工智能学院

0411-84727806

11

法学院(学术学位)

0411-84729814

12

法学院(专业学位)

0411-84723265

13

外国语学院

0411-84726973

14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全日制)

18804207202

15

理学院

0411-84729207

16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

0411-84728856

17

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0411-84729264

18

海洋法治与文化研究院

0411-84721790

19

碳中和研究院

0411-84729493

注:各专业研究方向名称请到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下载的《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grs.dlmu.edu.cn/info/1139/6409.htm)中查看。

调剂条件和遴选原则:

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发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相关内容。

调剂和复试录取程序:

1.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所有校内和校外考生须在2023年4月6日0点至4月6日12点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网")填报调剂申请。

2.2023年4月6日12点-7日上午9点学校通过"调剂网"陆续发送复试通知,如果考生7日上午9点前未收到复试通知,说明该考生不能获得本次调剂复试资格。

在"调剂网"上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通知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调剂网"完成确认参加复试手续,否则被视为放弃该志愿的本次调剂复试资格。

3.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复试通知发放数量不低于招生计划余额的120%(具体见各学院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如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再次开展后续批次的调剂工作。如需要调剂,则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发布调剂通知。

4.复试工作办法见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公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日程见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5.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通过"调剂网"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通知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调剂网"完成确认待录取手续,否则被视为放弃该志愿的本次调剂待录取资格,空出名额则递补录取。

6.如果遇到"调剂网"出现网络异常等突发情况,学校会适当顺延时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grs.dlmu.edu.cn)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发布相关通知。

注意事项:

1.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有按规定享受参评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资格,奖学金确定原则见《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的考生。初试网报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必须在调剂网报名结束前,与调剂报名学院联系,提交就业方式修改申请,修改申请内容应包含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和单位所在地信息。

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结果公布后、4月底之前,向拟录取学院提交纸质的《定向培养协议书》,模板和提交方式由学院负责通知考生。如在2023年4月底前考生无法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未按照各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时间参加调剂专业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则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调剂专业不予录取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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