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在线咨询

院校隶属: 辽宁省 简称:辽石化 地址: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 在职研
  • 同等学力
  • 在职硕士
官方网址:http://www.lnpu.edu.cn http://ges.lnpu.edu.cn/
报名电话:400-611-2986
电子邮箱:yjs@lnpu.edu.cn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是新中国第一所石油工业学校,1950年始建于大连,1953年迁至抚顺办学,1958年升格为抚顺石油学院,2000年2月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划转为辽宁省人民政府领导,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0年3月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四方签署共建学校协议。


拟招生人数:

2022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044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56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8人,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数为准。


招生类型及专业: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详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学校在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物理学、土木工程等14个一级学科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

学校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工商管理、会计、翻译、艺术等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其它

1、学校在所有全日制专业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研究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专业硕士(MPAcc)。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关于工商管理硕士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7、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8、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9、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10、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入学考试:

(一)初试考试科目

1、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初试科目: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为全国统考科目,其它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二为全国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为全国联考科目;其它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3、非全日制初试考试科目与全日制相同。


(二)初试时间和地点

初试时间: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统一安排。


(三)复试:我校将制定包括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复试方式、复试程序、录取原则等各环节的复试录取办法,并提前在研究生院(http://ges.lnpu.edu.cn/)网站上公布。


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录取:

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奖助政策:

对于全日制研究生,我校设立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王涛英才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联合培养基地科研津贴等奖助制度: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每生每年2万元,奖励人数按每年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月600元,按10个月发放,覆盖面100%。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4000元,覆盖面原则上不低于奖励对象的50%。


(四)王涛英才奖学金:由原石油工业部王涛部长为了培养更多出类拔萃的创新型人才,利用个人积蓄于2008年创立,硕士生2万元/人。


(五)中国石油奖学金: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文简称“中国石油”)设立的优秀生奖学金,每生6000元。


(六)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津贴:助教岗位津贴按15元/当量学时计算,助研岗位津贴由聘用教师确定,助管岗位津贴按每岗每月500元,辅导员岗位津贴按每岗每月600元。


(七)联合培养基地科研津贴:由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设立,对学校与该院进行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发放科研津贴,每生每月1200-1500元。


其他: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专业课复习大纲详见各学院网站。


(三)学校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四)考生报名时应登记能够长期联系上考生的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如因考生联系方式不详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六)凡保留入学资格考生,所有学制、学费、奖助学金、学业标准等政策以入学报到当年规定为准执行。


(七)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政策为准,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印发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更新日期:4小时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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