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学的特点是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非常需要案例教学模式的辅助作用,即让学生结合实际发生的案例进行深入的分析,进而分清目前的状况,采取有效的措施。虽然目前引进了案例教学,但是从实际结果来说看,效果非常不好。对教授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而言,教师可以按照课时的要求,将该阶段所开的课程分为几个大的专题,并针对划分的专题进行系统的讲授。
在教学方式上,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需要根据专题内容选择适当的案例教学,也就是教师要选择与专题知识点相符合的案例,其中案例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材料,也可以是相关的视听资料等,但是,一定要注意案例具有以下三个特点,即有针对性、典型性和疑难性。
然后,学生要给学生布置任务,即要求每个学生做出一份案例分析的报告,或者是就该案例的某个方面,总结出自己理解和思考的小论文。最后,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根据学生的思考或是发言,深入提出层层的问题,组织学生都参与到问题的讨论中来。再根据每个问题教师做一下有关问题的总结,理清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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