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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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河北)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4-05-14 17:51:32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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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技术人才,攻读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认真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善于与人合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所攻读的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悉所从事的研究领域中科学技术的发展动向。具有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要求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应用该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
3、身心健康。

研究方向:
1、大气污染与控制
2、水资源与水污染控制
3、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工程
4、电磁辐射防护与噪声控制
5、环境工程化学与监测
6、能源环境化学
7、环境生态学
8、环境规划与管理
9、污染控制理论

培养方式:
实行导师负责制,或组成指导小组集体培养。充分发挥导师、学术群体指导研究生的作用。
可跨学科专业或与有关研究部门、企业联合培养。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硕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有关人员协助指导。
采用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使硕士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培养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
硕士生培养可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

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2、5年,分课程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两个阶段,每一阶段均不得少于1年。非全日制硕士生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对于2年制培养的全日制硕士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申请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2年毕业:
1)经导师推荐;
2)学习成绩排名必须位于学生所在专业前25%(按平均学分计)。
申请者必须在第三学期第2周之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提交书面申请,经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对开题报告审查通过,由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批确认2年学制研究生资格。
中期考核
院学位分委员会委托成立考核委员会在第四学期4月份对2年学制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对研究生论文初稿进行评审。考核委员会根据论文工作完成的具体情况做出是否终止其2年毕业申请的决定。凡不满足以下条件者中期考核认定为不合格,自动转为2、5学制:
以第一作者身份(如果是第二作者,其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撰写二篇及以上与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核心期刊的界定按校科技处有关规定办理)。如果论文未出版,需提供论文正式录用通知(此论文须在本专业权威性刊物上发表)。
论文答辩
1)2年学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采用盲评形式;
2)2年学制学生必须在第四学期6月份完成毕业论文,由学院统一组织答辩委员会对其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包括该研究生的导师。
下列情况之一者,自动转为2、5年学制。
1)评阅意见中,有一名及以上专家不同意答辩;
2)评阅意见中,有一名及以上专家提出须对论文进行修改。

学分设置:
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位课程不少于21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1学分。对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研究生,必须补修本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程,补修课不记学分,但有科目和成绩要求,应补修而未补修或者补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补修课一般不得少于2门。对跨门类、学科专业考取的研究生,是否需补修相关课程由导师确定。

课程设置:

 

类 别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考试(查)

学期

学 位 课

(7学分)
公 共 课

自然辩证法

2

54

考试

1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

36

考试

1

第一外国语

4

200

考试

1、2

(不少于4学分)
基 础 理 论 课

矩阵论

3

60

考试

1

数值分析

3

60

考试

1

模糊数学

2

40

考试

1

数理统计分析

2

40

考试

1

数学物理方法

2

40

考试

1

(6学分)
专业必修课

环境污染化学与物理

 

3

60

考试

2

高等无机化学

2

40

考试

1

气溶胶力学

1.5

30

考试

1

现代环境科学导论

1.5

30

考试

1

(不少于4学分)
专业限选课

电除尘理论与技术

2

40

考试

2

废水处理工程

2

40

考试

2

固体废物处理及资源化工程

2

40

考试

2

烟气脱硫脱硝理论与技术

2

40

考试

2

环境分析化学

2

40

考试

2

环境系统分析

2.5

50

考试

2

现代生态学

2

40

考试

1

大气环境学

2

40

考试

2

水资源与水环境

2

40

考试

2

污染控制化学进展

2

40

考试

2

(不少于4学分)
选 修 课

环境工程仿真与控制

2

40

考查

2

锅炉燃烧理论与污染物排放

2

40

考查

2

高等环境流体力学

2

40

考查

2

粉体气力输送原理

2

40

考查

2

水力输灰理论与工程

2

40

考查

2

现代仪器分析

2

40

考查

2

金属腐蚀实验方法

2

40

考查

2

腐蚀原理

2

40

考查

2

环境工程化学

3

60

考查

2

过滤式除尘技术

2

40

考查

2

环境电化学

1.5

30

考查

2

环境催化

1.5

30

考查

2

环境毒理学

1.5

30

考查

2

计算机与软件技术基础

2

40

考查

1

GIS程序设计及软件应用

1.5

30

考查

2

除以上课程外,可选修其它学科专业课程和
“研究生课程目录及课程内容简介”上课程

 

 

考查

 

(6学分)
必修环节

科技文献检索及科技写作

1

20

考查

1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2

 

考查

3

实践环节

2

 

考查

论文答辩前

学术活动(报告、讲座6次)

1

 

考查

论文答辩前



 

无机化学B

 

64

 

 

分析化学B

 

64

 

 

有害气体控制工程

 

56

 

 

除尘技术

 

56

 

 

水污染控制工程

 

64

 

 

环境监测

 

56

 

 

环境质量评价

 

64

 

 

环境化学

 

56

 

 

环境质量评价

 

64

 

 

环境监测

 

56

 

 

生态学

 

56

 

 

 

培养环节及有关要求:

(一)制定培养计划
导师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和要求,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具体情况,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在硕士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制定出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提交教研室(研究室)审核,系(所)领导批准后报研究生院(筹)备案。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须在每学期选课期间修改。修改后的课程学习计划,经导师签字后送院系及研究生院(筹)备案。

(二)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1、硕士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了解学科现状和动向,尽早确定课题方向,完成论文选题。选题应结合专业研究方向,在理论或应用上具有一定意义,内容充实,优先选用应用性较强的课题,力争能解决较为重要的工程实际问题。
2、硕士生必须在第三学期前十周完成选题报告。选题报告应不少于3000字(不含图表),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的意义,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论文的基本构思,研究方法,计划进度,预期目标及成果,主要参考资料等,选题报告中引用外文文献应不少于20篇。
选题报告在二级学科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由以硕士生导师为主体组成的审查小组评审。选题报告会应吸收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做选题报告。评审通过的选题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交研究生院(筹)备案。

(三)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在第四学期前三周内进行论文阶段中期检查,按二级学科组织考核小组(3~5人组成)对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态度、论文完成的可能性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查。

(四)学术活动
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6次学术活动。每次学术活动后须写出不少于500字小结,经导师签字后自己留存,申请答辩前交学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记载成绩。

(五)实践环节
华北电力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习期间必须完成实践环节。实践环节包括教学实践或专业生产实践。实践环节完成后必须填写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报告单,经有关人员签字后自己留存,申请答辩前交学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记载成绩。

(六)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
硕士生在论文答辩前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1、以第一作者身份(如果是第二作者,其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撰写一篇及以上与本人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进行学术交流。
2、在全国“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等全国范围内举办的大型课外科技作品或学术竞赛中获鼓励奖及以上一项。
3、在省(市)级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一项。
4、获学校科研成果一、二等奖一项,本人排名在前5名。
5、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署名华北电力大学)获得省部级三等及以上奖励一项,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一项,或作为主研人完成的科研成果通过省、部级及以上鉴定一项。
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在学期间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其署名单位必须是华北电力大学。在职培养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如有与华北电力大学合作的科研项目,并且该项目的主要内容将作为其学位论文的组成部分,对硕士生本人,在获奖、鉴定或发明专利成果的署名单位上不作硬性要求,但华北电力大学作为合作方必须在科研成果中有所体现,也应当作为署名单位之一。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体现的成果,在学位申请时将一律不予考虑,仅作为参考。

(七)学位论文及答辩
1、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2、硕士研究生应按照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论文的同行专家评审及论文答辩。
3、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反映,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4、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论文工作应采用先进的实验手段、科学的研究方法,使硕士生在科研方面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
5、硕士生在学期间,需根据学校对硕士生在学期间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和所在学科的有关规定,达到要求,方可要求审议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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