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型导师队伍的构建是双导师制教学模式的前提、基础和起点,它包括实务型师资队伍的来源、人数、经费、评价机制和制度保证。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人力资源在职研究生实务型导师队伍的构建。
实务型导师主要来源于与人力资源专业有联系的实习单位和产学研合作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的职能模块,选择在企业中从事相应职能模块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员工或领导担任实务型导师。与其他双导师制教学模式不同,人力资源在职研究生实务型导师应该按照人力资源的职能模块区分,而不是只要相关专业即可。
在人数方面,整体生师比(人力资源在职研究生人数与理论型导师人数、实务型导师人数之比)应该保持在适当的范围,生师比太低,缺乏可操作性,增加经费;太高,达不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
经费方面既可以从学校拨付一定款项,也可以在学校和企业双方订立合同的基础上采取“置换”形式,比如,企业员工为学生担任实务型导师,为学生讲解人力资源的操作技术,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学校的老师为企业员工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理论水平,或者为他们提供咨询服务。
为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在职研究生实务型导师的教学质量和促进该模式的持续发展,需要适当的评价机制和完备的制度保证。在评价机制方面,应该综合考虑学生评价、学生人力资源职能模块考核成绩和理论型导师和实务型导师本人的评价结果。在实务型导师选拔、教学、经费、评价等方面建立正式制度,以保证该模式顺利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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