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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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隶属: 山东省 简称:山师 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 博士点
  • 在职研
  • 同等学力
  • 在职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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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4-04-25 15:02:58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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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概括: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创设于1993年,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于2011年3月在原政法学院法律系的基础上设立。法学院拥有硕士、本科、法学二学位和函授(夜大)成人培训等组成的教育体系。现有法学和法学(知识产权方向)2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法学专业是校级特色专业也是校级重点学科。现设有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等四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将以新设学院为契机,深化改革,科学发展,加强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提升本科生、研究生教育质量,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道德的法学专门人才。通过本专业的培养,加强学生的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部门基本理论的学习,使学生有扎实的跨学科的基本理论功底,同事能敏锐地关注中国法制的实践,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与研究方法。通过论文调研、撰写,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研究方向:
法律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民商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课程设置: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
法学基本理论
环境法学理论
 
师资力量: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有一支道德品格高尚、专兼结合、素质精良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1人,13人获博士学位,多人具有海外访学经历;现设“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和“环境法研究所”。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省(部)级等课题30余项,科研成果丰硕。
 
学术交流: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与诸多单位建立了稳定而长足的发展关系,并且与之合作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学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极大地促进了学生的法学实践创新能力,并且影响力还在逐步提升。
 
可就业职位:
法务专员,法学教师,法学信息编辑,股权投资专务,知识产权调查员,律师,律师助理,商标助理,法律风险控制管理专务,员工关系助理,涉外律师,理赔师,工薪律师,驻场签约律师,纪检监察主管专员,法律顾问,涉外商标代理人,合同管理员,司法学科负责人,知识产权顾问,投资银行律师,诉讼律师等。
 
学员职业规划:
法学类的毕业生可以通过考试增加自己就业的竞争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数额及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公布。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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