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复试应按照实际录取总人数的120%进行差额复试。由于各招生单位生源的不同,根据国家统一划定的分数线,有的招生单位招生计划刚好与上线人数大致相同,有的招生单位上线人数达不到招生实际计划,可又不愿招收第二志愿的考生。因此,只要是考生能够上线基本都能被录取,复试就成了一种形式,导致生源质量下降。虽然近年来国家一直强调复试的重要性,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要求招生单位综合考虑初试与复试的成绩,并考察考生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等各方面的素质,但是在实际的招收过程中,学校大多还是以初试成绩出主,忽略了对其他方面的考查,复试只是走走过场而己,这必然造成优秀人才的严重流失。
我们都知道在审计硕士在职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导师是非常重要的,审计硕士在职研究生质量的好坏,学生能否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科研活动,导师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在复试的选拔过程中,导师应该是最具有发言权的,他们应当对人才选择和评价具有决定权,有权选择最优秀最合适的人才。可是现行的考试制度限制了导师自主的权利,招生权利过多地掌控在教育部门手中,有许多优秀人才在初试过程中可能就己经被淘汰了,而复试中导师能与学生接触的机会也只有短短几分钟的面试,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导师根本无法招到自己满意并且具有培养价值和研究潜力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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