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2013年报考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09年及以前入学,且2013年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425分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对报考外语学院的考生不作要求);
② 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对报考外语学院的考生不作要求);
③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要求按报考条件第(4)条中有关同等学力的要求执行)。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7)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8)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9)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报考类别只能选择“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10)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1)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或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3年或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或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5年或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无英语和论文要求);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7、报考单独考试研究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国际贸易学单独考试的人员,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请参照我校有关“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或博士招生简章执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报名 http://www.eduei.com/uibe/
考试
1、初试:时间为2013年1月5日-6日(详见准考证通知),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除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外,其他科目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复试:约在2013年的4月上旬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考生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各专业复试的方式和科目将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3、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