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出国留学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者应为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注册在读学生。暂不受理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须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具体要求请见《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
自费出国留学条件:
1、资金问题;
2、语言基础;
3、学习能力;
4、自控能力。
出国留学只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公费出国留学,另一种是自费出国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