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在职博士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在职博士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初试方式分为学校组织考试和二级招生单位组织考试。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具体考试科目见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后)。外国语(仅针对公开招考考生,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专业基础课(针对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考生);专业课(针对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考生);
复试,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成绩计算,总成绩=英语×10%+专业基础×15%+专业综合×25%+综合能力×50%。
重庆大学在职博士的录取,院校规定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双向选择、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考生申请材料、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成绩等,根据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1)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在报考本人的考核合格生源中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综合能力成绩分数高者排前。学院根据剩余指标的情况,启动相应的调剂工作;
(2)英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以及最终考试总成绩任一不及格者(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考核不合格,均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