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是一门交叉性学科,课程内容多、理论深奥。知识产权法的交叉性特点要求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教师不仅对法学知识有较好的功底,而且对经济学和基本理工学科常识有一定的了解。在学时有限的前提下,教师除了针对法学知识进行讲解,还必须针对学生难以掌握的交叉性学科知识和程序性问题等进行讲解。
但目前的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教学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重法学轻交叉性学科、重理论轻案例的现象,教学重点难点也不甚突出,这导致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不能深入了解知识产权法。
另外,现有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教材均是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依次排列,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各部分的内容很少联系起来进行讲解。学生常常学习商标法内容时忘记了著作权法,学习专利法时又忘记了著作权法和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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