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硕士非全日制课程班招生名额限制

2017-10-11 09:18:42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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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可以根据国家的要求,按照学校的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目前我国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高校主要有78所,其中包括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方工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等,每个学校在得到开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权利的情况下,根据现有的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学科设置情况组织开展在职研究生教学工作,在组织开展在职研究生的教学工作的课程中,根据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开展在职研究生的教学工作。

在职研究生的教学工作是以研究生的课程班为单位组织的,课程班的教学工作安排是非常的多元化的,学员可以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面,扩展视野,提升下自己的专业技能,以达到提升自己的竞争能力的效果。

符合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的在职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研究生的课程班学习,课程班的招生人数是有限制的,大多数的高校法律专业硕士课程班招生人数在50人、70人、100人三个名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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