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3-08-15 10:29:21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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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山东艺术学院在职研究生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表演和音乐创作的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音乐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音乐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和高水平的音乐创作与表演技能,具有较强的音乐理解力与表现力。治学态度严谨,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指导艺术实践。
3、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具备一定的对外交流的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

专业研究方向: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包括声乐演唱、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作曲等。

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学习方式及年限: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公共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增强理解作品的能力。专业必修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技能水平,加深、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以及在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选修课程应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一定空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来选修课程,以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0学分(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大于等于16课时为1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应占60%以上。具体学分设置如下:
公共课:8学分
1、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2学分
2、外国语                                       4学分
3、艺术原理                                     2学分
专业必修课与专业实践:不少于36学分
1、主课                                         12学分
2、音乐类专业课程                               10学分
3、专业实践                                     16学分
选修课:6学分
专业实践:学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MFA学生年度专场音乐会,每场音乐会2学分(其中:独奏、独唱形式2学分,重奏、重唱形式1学分);鼓励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其他音乐实践活动,每场音乐会2学分(其中:独奏、独唱形式2学分,重奏、重唱形式1学分)。作曲专业学生需有作品参演学院组织的音乐会,每部首演作品2学分(其中:歌曲形式1学分,器乐曲形式2学分)。表演专业学位音乐会每场4学分,两场共8学分;作曲专业的学位作品音乐会每场8学分。

培养方式:

培养过程应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积极创造艺术实践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
(一)采取导师负责制及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二)课程学习与艺术实践紧密结合,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实践类课程,加强音乐创作能力的培养。
(三)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从每位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研究生入学后的一个月内制定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并填写有关表格,报研究生主管部门备案。
(四)授课教师应对开设课程精心准备,对学生的学习和创作严格要求。无论以何种形式授课,课程结束时均须按规定进行认真的考核并评定成绩。

学位音乐会与学位论文: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修满规定学分后,须参加毕业考核。毕业考核包含学位音乐会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音乐会水平是考核毕业生的主要方面。学生在学习期间,须按各专业方向培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举办不少于两场的不同内容的学位音乐会。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实践紧密结合,应是对作品的创作思考和理论阐释。论文须符合学术规范,且不少于5000字。
答辩委员会一般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负责审查学位音乐会和学位论文。
(一)表演方向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举行两场不同曲目的学位音乐会,每场音乐会表演时间不少于60分钟,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作曲方向研究生要求提交两部以上作品,包括一部室内乐(6分钟以上),一部管弦乐(10分钟以上);应在规定时间内举办一场个人毕业作品音乐会,时间为60分钟左右,其中应包括所提交作品,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二)学位论文要与艺术实践紧密结合,应为对自己作品的创作思考和理论阐释,并进行答辩。
(三)第四学期,审定学位音乐会方案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达到学位音乐会等规定要求、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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