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导师只对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负责的设想分析

2014-10-27 10:21:56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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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所称谓的“导师”,严格意义上来讲应该是‘在职研究生论文指导老师”。把‘在职研究生论文指导老师”简称为“导师”显然要方便得多,但把只负责指导论文的老师职责扩人化,则有诸多的不利。一是导师的压力太人。在职研究生三年生活的各个方而,如果都与导师的职责挂钩的话,导师就变成了研究生的“管家”。有些本不该由导师负责的事,一旦发生在在职研究生身上,导师就要受牵连。某院校前儿年就发生过一位女在职研究生因失恋而跳楼自杀身亡,导师受到记过处分的不公正待遇。_是牵涉导师的精力太多。如果导师的职责只是对研究生的论文负责,那么导师就可集中精力于研究生论文写作的指导。指导在职研究生的论文写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尤其在在职研究生人数比较多的情况下,不容许有什么杂事来扰乱导师的思考。要确保在职研究生写出一篇有创新、高质量的毕业论文,导师不仅需要掌握相关的资料,也需要对前沿问题作深入的探讨,更需要一个便于深思熟虑的安静环境。

对导师只对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负责的设想分析

为此,对在职研究生三年生活各个方而的责任,应明确分工,各司其责。该由谁负责的就由谁负责,该由谁管的事就由谁去管,把导师的职责切实定位于只对在职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负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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