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黑科协发[2013]57号)要求,东北林业大学现组织第十一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东北林业大学申报名额和获奖人数
(一)东北林业大学单独推荐1至2名候选人;两个以上单位可共同推荐5至6名候选人。
(二)本届获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三)往届省青年科技奖获奖者,在获奖后又取得新的科技成果(如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成果奖等,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并为主要完成者),可直接申报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申报程序、材料均参照本届省青年科技奖的申报要求,填写《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2)并在封面注明申报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或省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二)申报人推荐材料是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申报人推荐材料请勿涉及国家秘密。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三)申报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推荐参加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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