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日程安排:
1、公共课(外国语、马列课)考试统一安排在第十九周。
2、专业课考试安排在第十九周至第二十周。
3、跨专业及同等学力人员的补修课程考试随本专业本科学生考试时间安排进行。
4、各学院安排重修学生考试时,必须引起足够重视,要避免出现冲突,保证所有应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完成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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