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黑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学科门类齐全、综合优势明显,共设有32个教学院部,拥有涵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11个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78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1个,可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5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99个;2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1个学科群、12个一级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拥有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27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精品课程50门,国家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教学示范中心6个,入选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34部。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9所创业教育试点院校之一,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联合设立的中俄学院被教育部列入全国17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院之一,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以法律硕士为例)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2、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3、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1、外国语(英语或俄语):为全国联考,满分100分,《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2、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满分300分,《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政治理论:由黑龙江大学单独组织,于联考成绩公布后择日进行。
黑龙江大学突出国际化开放式办学特色,高度重视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已建构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合作和汉语推广工作平台。截至目前,黑龙江大学已与世界30多个国家的130余所大学及科研机构等签署了交流协议,同全球140余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先后派出联合培养留学生1600余人,培养外国留学生近万人。现拥有中俄人文合作和上海合作组织教育合作俄语翻译中心,经教育部批准、与俄罗斯国立远东大学共办的研究生学院,俄罗斯政府建立的俄语中心,俄罗斯境内的第一所孔子学院和与吉林大学、辽宁大学、延边大学共建的汉语国际推广东北基地等对外交流合作平台。
历史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