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农业大学于1951年3月9日,由湖南省立修业农林专科学校和湖南大学农业学院合并组建,时名“湖南农学院”,同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校名。其前身可追溯到创办于1903年的修业学堂,1994年2月,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更名为湖南农业大学。学校位于长沙市芙蓉区,占地面积2.27平方公里,北领东湖秀色,南润浏阳河风光,校园环境幽雅,空气清新,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学校是农业部与湖南省共建省属重点高校,被教育部和科技部列为全国首批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试点单位,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2年进入本科一批招生。
湖南农业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共有4个类别,各种类别招生的学科专业(领域)、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报考条件按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
1、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招生指标共350名,设有作物、园艺、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养殖、渔业、农业机械化、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食品加工与安全、草业、农业信息化、设施农业和种业14个招生领域。学校根据各领域的培养条件与培养质量、报考人数与上线人数的比例分配招生指标。
2、兽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指标共100名,设有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和鱼病学4个方向。
3、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自定招生指标,设有农业工程、环境工程、食品工程和生物工程4个领域。
4、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设有职业技术教育学和企业管理2个招生专业。招生指标共50名,每个专业招生人数不超过30人。
1、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8:30-11:30。
第二阶段,通过了第一阶段考试的合格考生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或相关测试。我校第二阶段的专业课考试定于2012年12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见网上公布的信息。
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或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2、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的要求, GCT成绩只在报考当年有效。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研究生在读期间,人事关系、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其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位论文必须由攻读专业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并能体现其综合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申请适当延长。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四年,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工程硕士最长不得超过五年。4类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必须满三年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提前修课者需在取得入学资格后满二年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