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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

法律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简介

  复旦大学法学院:
  复旦大学法学院成立后,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现已建成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资格,已设国际法、民商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在职研究生、诉讼法和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七个二级学科博士点,设立一级学科硕士点(已设除军事法学外的其他九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建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自2000年起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研究生培养;我院法学一级学科2012年入选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获批设立“复合型”和“涉外型”等两个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两个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专业介绍:
  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是专业学位之一,我国自1996年试办法律硕士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设置。 法律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资格审查: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具备的条件。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参加考试,也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所在单位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请达到复旦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律硕士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生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由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骑缝公章,并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审查盖章)。
  3、资格审查材料的提交。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关于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有关通知,并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将资格审查材料(含资格审查表原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交到复旦大学法学院,届时,请考生一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备审验。此外,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注:因《资格审查表》原件须提交给复旦大学法学院,因此,提交原件之前,请考生自行复印1份以供考生本人留存。
  4、复旦大学审查。复旦大学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录取前与政治课考试同时完成。

  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复旦大学单独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另定;其余2门考试科目实行全国联考。

  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2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历史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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