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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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隶属: 广东省 简称:广中医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
  • 在职研
  • 同等学力
  • 在职硕士
官方网址:https://www.gzucm.edu.cn/ http://yjsy.gzucm.edu.cn/zsgz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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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4-07-21 15:03:10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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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概况:

广州中医药大学(Guangzhou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是广东“省属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新中国首批兴建的4所中医药高等学府和卫生部临床药理研究基地及中国中医药师培训基地之一,原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于2000年转为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广东省管理为主),是中国国内首批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以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非医攻博试点单位,拥有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两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果均为优秀。
 
广州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
 
培养目标: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和“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总体教育方针,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临床应用型专门人才。
1、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科学道德修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必要的实验技能或具有较高的诊断与临床治疗水平;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格和良好的文化修养。
 
研究方向:
(一)中医内科学
⒈心血管
⒉消化
⒊肾病
⒋呼吸
⒌血液
⒍急症
7.脑病
(二)中医外科学
⒈普外(肝胆、周围血管)
⒉泌尿(泌尿、男科)
⒊皮肤病与性病
⒋肛肠
⒌乳腺外科
(三)中医妇科学
(四)中医儿科学
(五)中医骨伤科学
(六)中医五官科学
⒈眼科
⒉耳鼻喉科
(七)针灸推拿学
(八)中西医结合临床
(九)影像与核医学
(十)临床检验诊断学
(十一)麻醉学
 
课程设置: 
(1)必修课
①政治理论课
硕士生政治理论课有《自然辨证法概论》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分别计3学分和2学分。
②外语课
公共外语:开设英、日语两种。能够达到比较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资料,一定的听、说、写、译能力者,计3-4学分。
专业外语:由学校开设或由导师(小组)辅导,也可自学。授课时间40学时,计2学分。
③专业必修课
专业基础课:按二级学科设置,其内容反映本学科最重要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近期国内外研究进展。通过学习,达到基础厚、内容新、专业面广、知识面广、适应性强的要求。专业基础课一般安排在第一学年内完成,共2-3门,每门授课时间为30-50学时,各计1.5-2学分。
专业课: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由所在教研室(研究生)负责完成。
(2)选修课
①指定选修课
根据专业和研究方向的需要,要求本专业研究生必须深入掌握的某一分支学科的系统知识。其目的是使研究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指定选修课安排1-2门,其中“医用统计学”规定为公共指定选修课。
②任选课
一般是根据研究课题和论文工作需要以及研究生个人的特点、志趣,由研究生自行选择的这类课程以拓宽知识面为主要目的。任选课必须通过考查获得相应学分。
 
论文要求:
(1)以人群为对象的临床研究课题的基本要求
1)有明确、合理的工作假说
2)在工作假说的基础上,研究应集中解决一个问题,最好不要同时考虑几个问题,以保证研究生能够在比较短的时间内作出质量比较高的研究成绩。例如,选择一种疾病作为研究的对象,或选择某一特定人群作为研究对象等。
3)研究设计应遵循科研设计原则,在确立了合格的受试对象后,根据随机化的原则,使每个受试者有同等机会分配到试验组或对照组。应在论文中报告随机分配受试对象的具体方法,并提供组间受试者基线临床特征的均衡性分析数据。
4)对于被纳入的研究对象(包括试验组和对照组),必须具有明确的诊断标准,涉及中医证候类型的,也要有统一的标准。诊断标准的来源,有国际统一标准、国内统一标准、高等医药院校教科书记载的诊断标准、地方性学术组织制订的诊断标准、由著名专家撰写的医学专著所记载的诊断标准等,研究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上述先后顺序进行选择。
5)研究应规定明确的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并要有足够的例数。
6)研究设计中应考虑质量控制问题,并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收集资料时应按研究设计的要求同时收集质控资料;分析、总结和答辩时应说明与质控有关的问题。
7)对照药的选择应遵循同类、公认有效、择优的原则,并选择合理的剂型、剂量、用法及疗程,论文中应标明对照药的批准文号、生产厂家及批号;使用安慰剂须提供卫生学检查合格的证明文件。
8)使用正确的统计分析方法,并在统计学评价的基础上作专业评价。
9)研究结果中的统计数据应与论文的结论一致。
10)研究过程有关原始材料需妥善保管,供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时查阅。
(2)以个案为对象的临床研究课题的基本要求
1)研究对象为本专业临床工作中罕见的特殊病例,或在本专业领域中开展某种最新的临床诊断或治疗技术(病例数非常少)。
2)应详细收集和描述研究对象个案各方面的情况,尤其注意突出关键的创新点。
3)文献综述应包括尽可能详尽的文献复习和适当的文献数据二次统计分析。
4)将个案研究与文献综述的结果结合起来,作专业评价,最后得出明确的结论。
(3)以文献资料为对象的临床研究课题
1)有明确、合理的工作假说
2)尽可能全面收集国内外有关研究的文献。从这些已发表的论文中寻找有关的数据和与数据质量有关的研究设计方法、质量控制等资料。
3)对文献资料的质量有明确的衡量标准,并在查阅文献的过程中确定每篇论文质量的档次。
4)对达到一定标准的文献资料作统计分析,如合并分析、Meta分析等。
5)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做专业评价,并要求得出简单、明确、在本专业有指导意义的结论。
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8000字,中、英文摘要1000字左右。学位论文格式要符合《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写作规范》的要求。
 
师资力量:
截至2014年,有教职员工(含附属医院)5000多人,学校有双聘院士3人、国医大师1人、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2人,正高职称408人、副高职称594人、博士生导师242人、硕士生导师1125人(导师含非直属附属医院)。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全国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38人。
 
学术交流:
学术活动是传播和获取最新科技信息,交流学术思想,活跃学术气氛,强化科技意识,提高学术水平的重要方式和途径。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是我校研究生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研究生必须积极、主动地参加校内外本学科、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的各种学术活动,要求在学期间每生参加学术讲座不少于6次,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可包括文献综述)。
 
学习年限:脱产攻读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三年。
 
培养方式: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采取二级学科(教研室)和导师组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实行导师组负责制。学生由教研室统一管理、统一培养,导师组直接负责学生培养计划的制定实施及学生培养。
 
培养办法及要求:
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学期集中学习公共必修课;第二至第六学期进入科室进行临床轮转,完成规定的临床技能训练;在完成临床轮训的同时,结合临床实际,撰写学位论文(不能脱产)。硕士生应在规定的培养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
假期安排除第一学年的寒假与本科生相同外,其他所有假期安排由所在的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统一管理,休假须报请所在临床课室、导师、医院教育科(医教科)及所在医院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离校。
所有请假及审批手续必须符合《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否则以旷课论处。
 
临床能力考核:
(一)轮转考核
研究生每轮转一个科室结束前,由科室主任、带教秘书及业务骨干组成出科考核小组,进行出科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和实践操作两部分,采取口试、笔试等形式,合格者方能出科。
(二)阶段考核
学院建立临床医学考核专家库,按专业不同随机抽取成立各个考核小组,并且聘请校外、院外专家参加研究生毕业前临床考核,考核以国家中管局颁发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医部分临床能力考核指标体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西医部分临床能力考核指标体系》为标准,重点在于考核研究生是否掌握规范的临床操作、是否具备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的能力。考核过程由研究生处培养科和我院教学管理人员实施抽查监督。
 
学位授予:
(一)学位课程考试
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课、外国语、专业课及基础理论课,总门数不少于7门,须修满18学分。
(二)临床能力考核
临床能力考核分轮转考核、阶段考核,分别由申请者所在附属医院的临床科室组织进行。每一临床科室轮转结束后,由该科室主任或带教秘书负责组成考核小组和轮转考核的具体实施,主要对研究生掌握该科室临床业务技能和知识情况进行考核,并给予分数和详细评语。考核标准参照学院临床轮训出科考核规范。
全部临床轮训结束后,由各附属医院组织阶段考核。考核答辩委员会按二级学科分别组织,应由5位具有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含临床医学硕士生导师2人以上)组成,其中需要一位院外专家。
主要考核申请人是否具有规范的临床操作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的能力,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国中医药教[1992]94号)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三)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位申请人所在的院(部、所)、系组织,以公开方式进行。
1、按研究生所在学科、专业成立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5名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要有一名校外或院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申请人的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但应列席会议。
2、“答辩委员会“成员,由院(部、所)、系或专业教研室负责人和导师共同讨论提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批准。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记录员一至二名。负责接待校内外答辩委员会委员、组织答辩工作、会议记录、填写有关表格及全部答辩文件最后整理后上报分委会、送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等工作。论文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
①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
②指导教师介绍研究生情况(简要学历、经历、政治思想表现、课程考试成绩、论文情况);
③研究生宣读论文(30分钟);
④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问题,申请人答辩。对答辩委员提出问题和申请人答辩情况,记录员认真详细记录;
⑤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⑥申请人回答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中提出的问题;
⑦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申请人和列席人员退出会场。
4、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工作按一定程序进行,表决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答辩委员会会议应对申请人的论文答辩作出评语,对是否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经全体成员签字后,报送所属分委会评审,作出决议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作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5、硕士学位论文在答辩中被认为不合格的,经答辩委员会讨论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6、凡答辩委员会作出决议,不授予硕士学位者,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分委员会一般不予审核。
7、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其分委会,在作出授予学位的决议时,必须召开会议,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采取通讯投票的方式。出席会议人员应占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为有效,赞成票达到全体委员的一半视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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