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工程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复试时间和方式: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时间从2023年5月16日9:00开始,地点为水利水电学院26号楼430会议室。考生须于2023年5月16日8:00到达水利水电学院26号楼433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复试名单: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决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总成绩不低于145分,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过程:
1. 根据抽签顺序,考生进入复试面试考场,复试小组核对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本人身份等信息。
2. 复试考生自我陈述,并出具学习成绩、科研、实践和获奖等相关材料。
3. 复试评委提问,复试考生回答。
4. 复试考生退场。复试评委独立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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