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硕士面向风险管理及保险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良好的风险管理和保险业务知识,能够从事风险管理、保险实务和保险监管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专门人才。
河北经贸大学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保险硕士专业的学科特点组织开展在职研究生教学工作。河北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教学对象主要是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的人员,在满足河北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进修班招生条件的基础上可以参加相关专业研究生进修班学习。
河北经贸大学为保障保险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目标,在教学的工作安排是整合本校的研究生教学资源和吸取良好的教学经验安排在职研究生教学工作。下面以河北经贸大学保险硕士研究生教学为例,了解河北经贸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方式。
第一、课程安排以及要求
专业课程共分为五类,包括公共课、专业课、选修课、实践课和补修课。实行学分制,总学分37学分。
第二、教学方式
1、善于利用高校和保险公司两种培养机构,以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职业胜任能力为目标,采取校内课程学习和校外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进行多学科、宽口径培养,培养硕士研究生从事保险和风险管理行业工作所需的全面知识结构,如经济学理论、金融理论、保险理论、法律知识、管理知识、会计知识和税务知识等。
2、重视职业胜任能力的培养,在培养过程中,充分利用专题讨论、案例分析、实践考察、校友座谈等形式,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综合职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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