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按有关规定在开展在职研究生的教学工作的过程中需要结合本学科特点要求、在与学校制订的有关规定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在培养方案中应明确本学科硕士生须具备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的基本要求,并且按照学员发展的需要制定研究生的相关专业领域的培养的方案。
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的教学工作需要结合学科特点设置研究生的培养目标,要紧紧围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这一根本的出发点,加强对研究生综合素质及能力的培养,培养方案中对不同学科和学位层次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可以有不同的要求,湖南师范大学各学科应结合本学科的特点及条件,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实践的形式、时间、工作量和考核办法等提出具体方案,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需要按照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完成各个教学环节的任务。
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的学习时间一般是2年,课程学习时间一般集中在一年,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需要按照规定完成专业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课程学习的管理方式是以课时和学分为主,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的学科的学习。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还可以结合本学科的特点及培养研究生的实际需要,对研究生应具有的其它素质和能力提出有关要求和培养措施,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和全日制研究生的课程设置是一样的,需要是以学科的研究领域的范围为主要的教学内容,为保障在职研究生的专业能力的提升,湖南师范大学十分的重视在职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安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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