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依托本校良好的教学资源,根据国家要求开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对象主要是在职人员,一般是以进校不脱岗的方式参加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在满足同等学力的申硕条件的基础上,通过专业水平认定,其专业能力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的情况下可以以同等学力的形式申请硕士学位证书。
江西师范大学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和学员发展的需要开展在职研究生的教学工作,在教学过程中是以专业课程学习为主,以科研实践性教学为辅,实践教学也是在职研究生需要完成的主要学习内容。下面以江西师范大学法律专业为例,了解江西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实践教学环节的要求有哪些。
江西师范大学法律专业实践必修环节要求:
1.法律文书课(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3学分);
2.模拟法庭训练(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任选,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4学分);
3.法律谈判课(2学分);
4.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或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两至三周,以及从事其他法律实践活动)(3学分)。
江西师范大学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江西师范大学根据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有法律职业实务背景,在实践必修环节可以申请部分或全部免修,申请免修的在职研究生需要结合法律实务和实践必修环节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研究及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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